勞資紛爭律師聘請諮詢可以提供的服務
- 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是以個人名義發函,並由律師撰寫,且以雙掛號方式寄出,郵局留存乙份,做為日後訴訟證據,並且告知對方所引用之法條,通常發存證信函是做為終止意思表示之情形所須要使用(例如: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有損勞方權益,勞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資方終止勞動契約) - 存證律師函:
存證律師函,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名義,代為當事人向對造表達意見,也嚴正告知對方目前委託本所律師辦理此案件,請對方不可輕怠,並且要求對方於文到幾日內向我方律師事務所聯繫,洽談後續該如何解決本件紛爭。 - 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會:
與律師討論爭議案件,依適當法條及最有利之情形,委託律師向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申請,並選任勞資爭議委員,協調當事人與勞工局安排時間。 - 勞資爭議協調會(勞工局):
委任律師陪同出席勞資會議,進行權益維護,及協調當事人進行談判,取的對當事人最有利之條件。 - 律師出差協調:
此部分為當事人委任律師出差於對造公司進行雙方會面協調,協商爭議事件如何解決。 - 勞動事件法庭-委任律師訴訟:
雙方協調無法達成進入訴訟,當事人委託律師將進行訴訟答辯,並為當事人爭取應有之權益! - 勞工局申請委任律師訴訟補助(勞方適用):
凡經過勞資爭議並且無法達成協議之勞工皆可,向勞工局申請訴訟費用補助,新臺幣五萬元整,有財產門檻限制,委託律師訴訟將可向當地縣市政府請領補助,律師事務所皆會為當事人協助申請。
勞資紛爭律師諮詢案例
我是員工,我的基本工資低於現行勞基法以及我的6%退休金提撥金額不正確,跟公司反應他們說這是正常,完全符合勞基法,叫我不要再問了。我該怎麼辦?我需要尋求哪些管道?誰可以幫我?
勞資紛爭律師諮詢管道:
- 尋找公司所在地最近的縣市政府(勞工局)
- 尋求專業律師團隊、律師事務所(精通勞資關係)
勞資紛爭律師聘請-勞資糾紛須備資料:
- 出勤紀錄卡(影本即可需列印紙本)
- 薪資袋、薪資條(最少1-6個月)
- 投保薪資明細(須至勞保局現場申調或自然人憑證線上調閱)
- 退休金提撥明細(須至勞保局現場申調或自然人憑證線上調閱)
建議方向:
備齊上述,可選擇至勞工局諮詢或來信義律師事務所親自諮詢
我們會為您提供最專業的分析,及能夠事先調查該公司是否有訴訟在身,提供客戶最有利的解決方式及案件未來的走向。
勞資紛爭律師聘請跟選擇勞工局跟律師事務所的差異?
勞工局為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或申請勞工檢舉,必走的一個管道,跟律師事務所的差異在於,事務所會提供您專業的意見與分析,以及幫您把資料全部備齊,請求金額都幫您計算清楚和讓您能更了解此案件未來的走向,甚至若您有需要我們派員陪同您至協調會參與調解這都是我們律師事務所的服務!